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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相关单位向新闻媒体发布了由全省7部门共同制定的规范教育收费政策,明确表示:未经批准,任何地方、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高中阶段及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赢利原则。 根据有关农村教育建设规定,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取住宿费,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可暂时适当收取住宿费,但是从2009年春季开学后全部取消。 公办高中除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作业本费、电教教材代收费外,不得另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代收的书本费、作业本费,要按照学期与学生结算,不准在书本、作业本之外列支其他费用,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高中阶段和高校为满足部分学生需求,向学生提供服务的,如体检费、学生学籍资料费等,可按省定的办法和标准向接受服务的学生收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赢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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